在天津區域范圍內開展的以“總量控制與交易”為原則、以排放權配額為交易標的的市場。國家發改委于2011年11月批復同意天津等七個省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,要求從區域碳市場起步,為全國性碳市場做好鋪墊和準備。天津市生態環境局分配給納入企業指定時期內的碳排放額度,是碳排放權的憑證和載體。1單位配額相當于1噸二氧化碳排放權。
天津試點碳交易基本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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